当事人运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(以脱氢乙酸计)项目不合适食物平安国度尺度要求的凉皮,违反了《广西壮族自治区食物小做坊小餐饮和食物摊贩办理条例》第十五条第三项,当事人采购预包拆凉皮时未能检验食物出厂查验演讲、根据《中华人平易近国行政惩罚法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以及《广西壮族自治区食物小做坊小餐饮和食物摊贩办理条例》第三十九条第三项的,责令当事人当即更正违法行为,赐与当事人以下行政惩罚:1。对运营超范畴利用食物添加剂的食物(凉皮)的行为,上缴国库;2。对采购食物原料(凉皮)未检验及格证明的行为,赐与。整改环境:1、收到《责令更正通知书》后当即进行整改,按要求对涉案产物召回;2、继续做好日常采购检验和索证索票,加强食物平安认识,勤奋避免呈现食物平安问题。